私法專家何基鴻
對劉景桂槍殺滕爽事件……何謂劉可望減刑……逯明沒有法的關係
何與滕爽的父親以前是同學
我國法律的發端,雖遠在秦漢以前,但都是抽象的規定,而賴舊道德,維繫社會秩序同風化。迨時至清末,識者皆以科學的成文法,為我國改變體制最需要的,於是紛紛出洋學習,至改元後,亦僅以大理院的判例為根據,無法中形成《判例法》式,猶無成文法產生,為法界最混亂的時期,國民政府統一後,經立法院數年的努力,各種公私法才先後產生,最近並改定為刑法,實為我國法界空前未有的建樹。
何基鴻氏,少時在日本勤習東西洋各國公私法,回國後曾任司法部參事,大理院庭長,並在北京大學教授法學歷十餘年,始於去年暑假辭職,而轉任北平大學法商學院法律系教授,對於私法最有研究,堪稱為私法專家。記之以我國私法規定,很多與社會情形抵觸的地方,尤以土地法的規定,為我國的真正土地革命,所以特別去訪問何氏,並且順便詢問他對於劉景桂凶殺案,關於法律方面的意見。
何氏的住宅,是個交通很方便的地方,院內花木叢生,幽雅宜人,他的書房同客廳是在西跨院的北樓里。我在事先與何氏約好的一個晚間,去訪問他的。那時他剛剛從外面歸來,大家客氣招呼後,便在他的客廳內,開始我們的談話。
他的客廳,是中西雜列的,除有新式的沙發,同花幾外,還有地道中國式的硬木牆櫃,充滿了各種書籍,牆壁上還掛著中西圖畫。一盞孤獨的電燈,映照著全屋,反顯得明亮雅致。「先生對於劉景桂槍殺滕爽的事情意見如何?」一當廳差將一杯茶放在我面前後,便這樣的問他一句。自然這是故都最近轟動全國的一件事情,雖然地方法院的檢察官,已經提起公訴,但是仍待最後推事的裁定,我們當然是可以知道一些專家的意見。
可是他聽了我的問話後,好像有點踟躕,略為頓了一頓才說:「關於那件事情的真象,我僅只是看報紙上的記載。不過假若報紙上的是沒有錯誤的話,逯明是沒有責任的,因為他雖然在從前同劉景桂有過婚約。但是以後又經過正式解除的,當然是沒有法的關係了。至於劉同居的事情,無論是哪方面動意,總是雙方同意的,所以逯明僅只有道德責任,並沒有法律上的責任。」他說完了看著我,我們當然是想還多知道他的意見。
所以我又問他劉景桂在刑事方面應付什麼責任。他說:「依據法律,當然是殺人者死,不過劉景桂在行凶後肯自首,也就是表示願意負責任,在法律上規定,是可以減輕刑罰的。同時他這次行凶,雖然是預謀,雖然買手槍,假借他人名字,可是也是因為一生的幸福被犧牲,出於氣憤,與平常的殺人越貨的行凶不同,也是可以減輕刑事責任的。至於減輕的程度,那就看推事的裁定了。不過我對於刑法沒有什麼研究,這種情形複雜的案件,不是一句話可以說清的。」何氏說話仍是同樣不十分確定。我們在法院裡看法官對於犯人的問話,是何等地仔細啊。
何氏緊接著有補充說:「最可憐的是滕父,他是我在司法部的同事,今年已經六十多歲,數年之內,首有嬌子之慘死,現又有愛女的被槍殺,可以說是人間最痛苦的事了。」想不到他還是滕父的同事,而且能說出這樣極有情感的話,因為普通人都認為法官同醫生,是人類鐵石心腸的人,因為在他們對人的生死並不是看的十分的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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